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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解纷“过滤网”提供“下沉式”基层司法服务

发布时间:2023-06-24 09:05:45 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在吉林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东辽县“打造‘生态旅游法庭’法治护航品牌”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东辽县人民法院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效能,紧紧围绕‘依法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充分结合生态旅游产业较为丰富的县情实际,积极探索创建生态旅游法庭项目。”近日,东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军对《法治日报》记者说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立足县域县情发展

建设生态旅游法庭

2018年初,东辽县全面开启流域内东辽河的整体治理工程,统筹推进东辽河全流域、多方位、立体化式治理,使得东辽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依托得天独厚的地形优势,区域内建设了鴜鹭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安北村东辽河源头风景区、朝阳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特色旅游景区,拟定建设金州—安石—辽河源生态宜居示范带,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随着旅游产业发展的增多,日常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耕地流转、乡村旅游等生态环境相关的司法案件也随之增加。”刘军说,基于这种情况,东辽县法院决定探索建立以保护东辽河源头生态环境为中心,服务金州—安石—辽河源生态宜居示范带的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人民法庭。

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东辽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22年8月,东辽县法院安石人民法庭迁址辽河源镇,并更名为辽河源人民法庭,加挂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牌子,为吉林生态保护和生态旅游再添司法助力。

立足人民法庭职责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辽河源人民法庭加大府院联动力度,积极邀请综治办、司法所、各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纠纷化解,相互协作。”刘军说,在辖区内“全覆盖式”设立了安石镇朝阳村、辽河源镇、金州乡3个巡回审判点,法庭工作人员与调解员密切协作,通过巡回办案、送达、开庭、调解,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就地就近化解纠纷的作用,打造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法庭建立以来,共计巡回办案50余次,巡回调解20余次,深入农村现场巡回开庭审理案件3次,切实减少人民群众奔波诉讼之累。

为主动延伸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触角,辽河源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模式,引导当事人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先行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发挥法院人民调解平台优势,加强与东辽县司法局资源信息共享,积极做好司法确认工作,维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强化源头治理,针对农村常见多发敏感纠纷,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村委会共商解决措施,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刘军说,通过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员额法官进网格等举措,建立网格联络群,发挥乡镇(街道)网格与基层群众联系紧密、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和综合治理网格联动效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网格协助送达、网格云端普法等工作。

辽河源法庭同时加强“无讼村屯”建设,现已在安石镇朝阳村、辽河源镇安北村、辽河源镇安乐村、金州乡双福村创建4个“无讼村屯”。

立足司法审判职能

联动下沉司法服务

前不久,东辽县安石镇尚志村村民张某与邻居苗某因承包土地发生纠纷,原告张某受伤。辽河源人民法庭干警在巡回审判办案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尚志村民委员会共同调解,在调解现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

“远亲不如近邻,法院虽然可以以判决定夺本案的结果,但你们以后还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调解不伤和气,各让一步不是更好吗?”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当事人最终同意调解。

“还是法官说的话有道理,我们之前都是在置气钻牛角尖,现在想明白了,谢谢法官为我们着想。”当事人张某说。

“我们构建以人民法庭为指导、司法所为纽带、村委会为基础的纠纷化解‘过滤网’,提供‘下沉式’基层司法服务。”刘军说。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辽河源法庭依托东辽河源头、朝阳村、田雨小镇等辖区重点旅游景点设立了多个法律服务点,建立“绿色通道”,在醒目位置摆放移动微法院二维码和法庭诉讼服务电话的标志牌,为游客提供电话受理、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旅游纠纷可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等,简化诉讼环节,高效及时解决景区内的纠纷。”刘军说,法庭同时抓住重点节日节点,在各法律服务点开展巡回法律服务以及生态保护系列宣传活动。法庭自建立以来共为群众及游客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1000余份。

此外,为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同合力,增强府院联动效能,辽源市中院将辽河源法庭设为“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实践基地”,助力实现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推进数据开放共享。

6月1日,辽源市中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牵头,联合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其余10家成员单位在该实践基地共同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联席机制的意见》,为辽源市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更加全面协同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本报记者 刘中全 本报见习记者 张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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